作者aminyoyo (幸福了 然後呢)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卡過年的離職
時間Tue Dec 10 22:37:34 2013
公主行徑越來越誇張了… 反正我現在也是等他踢走我,不然就是在過農曆年前提離職 爬文是說滿三個月未滿一年是含提離職日十天 2014年是1月30日除夕 所以我想直接 2014年1月27日提離職,做到2月5日 查過勞基法但有點不確定想請教是 1 十天是否含農曆假期(公司是放初一~初四),包含六日? 2 如果我1月27提離職,公司可以在過完年後通知我隔天(初五)不用來公司, 而薪水只結算到1/30除夕那天嗎? 這段時間一直有新人來,所以交接就不是我的問題了, 新人一直有人但留不住人我也沒法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83.64
推 chinaeatshit:建議你過完年第一天上班提 14號星期五剛好走人 12/10 22:47
→ chinaeatshit:會這樣建議是只要離職卡假 公司多的是小動作可以搞你 12/10 22:48
→ chinaeatshit:與其搞的這麼複雜不如安穩的過完年再說 12/10 22:48
會想提這種時間是因為公司不尊重員工,我也不需多替公司著想 所以在不抵觸勞基法的狀況下提離職 這間公司是我今天提離職,人一走公司也別想找我(前幾個離職員工做法) 會問是,如果我提的時間其實是OK的,如果公司要我多留幾天(交接用)我可以直接回絕 如果公司是原先同意或不表態,卻在過年後上班前一天通知不用來了, 不管拿不拿的到薪資,我一樣要直接拿勞基法出來講,能存多少對話就存多少, 可以直接檢舉公司"不走勞基法"的內部規定。
※ 編輯: aminyoyo 來自: 36.231.83.64 (12/10 23:02)
→ chinaeatshit:那就回你的問題 可行 只是我覺得沒必要沒事找事而已 12/10 23:06
→ chinaeatshit:你真的槓上了走勞工局大絕 累到的也是你自己 個人經 12/10 23:06
→ chinaeatshit:驗 出了一口氣是真 把自己累的半死也是真的 12/10 23:07
嗯,我能懂你的意思 要馬我放棄這四天的假再早十天提,要馬初五回來上班後提十天後再走對吧~ 有時真的覺得這樣的公司真的很過份,但真的想檢舉同事也不一定會幫忙 (只是嘴巴說超讚之類的吧 TAT) 我十號領薪 我是滿想領薪日直接走人 剛剛還在想如果除夕下班前發辭職信給老闆,這幾天假也是一樣有機會被扣薪 唉…
※ 編輯: aminyoyo 來自: 36.231.83.64 (12/10 23:11)
→ chinaeatshit:由其是你在新公司 勞工局通知你出席協調時 12/10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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