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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可人(右)協助西爾(左),上個月成功爭取留在原租處。
(記者陳運璞/攝影) |
舊金山議長邱信福於2012年提出法案,宣布舊金山人人有權獲得民事法律諮詢,並找到10萬元資金給舊金山律師協會的司法與多元化中心,試行為遭逼遷的低收入房客提供法律服務。
史丹福大學法學院雷文中心研究員卡提瑞(Negar Katirai)20日公布試行計畫調查報告,顯示這項計畫對遭逼遷的低收入房客幫助非常大,並為舊金山市府節省龐大經費。這些房客一旦遭逼遷,大部分將申請入住遊民收容中心,市府每晚為每名入住者花費30元,每人均入住60天。
卡提瑞表示,參與計畫的法律事務所中,26家處理了60件逼遷案。另有32家法律事務所半時處理322宗,總計為逾千名房客提供法律服務。
邱信福強調,試行計畫的經費只有10萬元,而提供的免費法律服務總時數為8511小時,以每小時250元計算,法律服務價值超過212萬元。僅僅一年內,獲得協助的房客超過600人。
邱信福希望再撥15萬元繼續該計畫,此外應增加70萬元經費,擴大幫助舊金山日益增加的被逼遷房客。邱信福稱,這是將納稅人的錢用在很好的用途。
邱信福表示,2010年至2013年間,舊金山逼遷通知增加38%。光是2013年,就有550名房客因為沒有回應法律訴訟,或未出庭為自己辯護,自動喪失權利。還有超過1100人上法庭時沒有辯護律師。
邱信福說:「很多房客被逼遷,是因為他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尤其有身心殘障或語言障礙的移民與低收入房客,是最脆弱的族群。」
住在西增區的低年級教師助理西爾(Idella Hill),因背傷與手傷無法上班,付不出房租,遭房東逼遷。所幸她獲得舊金山律師協會的司法與多元化中心協助,經驗豐富的華裔辯護律師張可人(Eunice Chang)為西爾爭取到繼續留在原住處的權利,租金也不用上漲。
張可人會講廣東話與簡單的國語。她表示,遭逼遷的舊金山房客若有困難,歡迎電郵 probono@sfbar.org,或傳真415-477-2390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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