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證券市場蓬勃發展,去(2013)年大陸115家證券公司年淨獲利超過台幣二千億;反觀我國證券市場,因競爭激烈利潤有限,去年獲利僅新台幣204億元。因此券商一直期待能進軍中國大陸,擴大市場規模。
但大陸對於外(台)資投資證券業設有諸多限制,其中一個要求,為須與大陸簽訂監管合作備忘錄(MOU)。但兩岸金融MOU在2009年方簽署,且該MOU僅涉金融監理合作,並無進一步市場開放內容,因此在MOU簽署後,已在中國大陸設立20多個辦事處的我國證券商,仍面對諸多限制。
兩岸於2010年簽署的ECFA架構協議,雖包含少數證券期貨早收項目,但基本上陸方僅做出簡化國內監管程序的承諾。因此去年簽署的兩岸服貿協議,才真正納入我國業者引領期盼的進一步開放項目,包括放寬「持股比率」及「業務範圍」。
舉例而言,本次服貿協議中,大陸承諾在上海、福建、深圳各開放一家合資但經營「全執照業務」的證券公司,且台灣投資者持股可達51%。
相對於其他國家之外資券商,外資持股上限為49%,且應有陸籍單一股東持股至少49%等限制,此一承諾意謂著我國券商未來更可確保實質經營權,有效掌握公司經營策略與財務表現。
特別是這三家合資證券公司,將可承作一般中外合資證券公司不可從事的人民幣普通股票(俗稱「A股」)經紀業務,而這正是中國大陸境內券商主要獲利來源。
又按照大陸證監會規定,得申請為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的試點機構範圍,限於中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等香港子公司與分支機構、或註冊地及主要經營地在香港地區之金融機構,外資不得參與。
本次服貿協議中,陸方承諾允許台灣金融機構得以RQFII資格投資中國大陸資本市場,也是另一個亮點。有利於國內證券公司以人民幣投資中國大陸市場,增加投資管道,此為自營業務國際布局的重要一環。
總之,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能順利生效,我國業者將能藉由比他國優惠的條件進軍大陸證券市場,取得先機。惟同時間,業界仍需瞭解,服貿協議無法完全處理大陸常見的人治因素與商業風險,布局前仍須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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