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 - Yahoo奇摩 搜尋結果
「 - Yahoo奇摩 搜尋結果 
Web design for beginners/

In this course, we cover many aspects of creating content for the web, from concept to production.
From our sponsors
「核四公民意見書」全文
Apr 29th 2014, 15:10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天向立法院遞交「核四公民意見書」,並在臉書PO出【停建核四 還權於民 繞行立院 終結核電】,包含下午繞行立院的照片花絮、核四公民意見書、及公投法修法必要五大原則。

核四公民意見書是在4月27日凱道舉辦的《公民審核四:DStreet街頭參與式討論圈》中產出,當天由長期關心台灣公共政策討論品質、研究推動多項民主審議模式的「DStreet街頭公民審議團隊」,帶領33個小組進行熱烈「核四大哉問」討論。內容包含兩大項,釐清台灣核能爭議本質、核四爭議的解決方案。

而公投法修法必要的五大原則內容包括『廢除「公審會」』、『大幅降低提案、連署及效力門檻』、『取消現行公投法第33條所訂的三年至八年失權效』、『強化聽證程序及資訊公開規定』以及『建立人權保障機制』。(任羿馨/綜合報導)

核四公民意見書全文
 一、 釐清台灣核能爭議本質
首先,在釐清台灣核能爭議本質方面,究竟是屬於科學爭論層面、政府治理/制度層面、還是社會價值/世界觀層面的問題?綜觀小組的討論,公民們關心的爭議,多數落在介於上述三個層面的交疊處。不過,從彙整的資料中,仍可以看出公民關心的主要癥點:

1. 公民們最為關切的,是「政府治理」問題:

將核能發展問題視為「純然」政府治理問題的公民雖然不多,但在四大區的彙整報告中卻清楚顯示,落點介於「政府治理與科學」、「價值與政府治理」交疊處者, 最為顯著。小組報告的共同意見顯示公民對於政府的不信任,公民指出,核能影響全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應由政府片面決定核能發展政策;而核電廠過去意外、 違規的紀錄,也使公民對政府治理能力不抱信心。尤其長期以來相關決策缺乏民主參與,興建過程以及場址選擇的資訊不透明,更無法信任政府有處理大型複合性災 難的應變與疏散、核廢料、以及安檢的能力。分區報告中並具體指出,在台灣核電發展歷程中,不斷出現政商勾結、獨斷而不民主的黑箱治理文化,缺乏公民參與機 制,導致政策評估偏頗;這也呈現在施工長達二十年,期間工程預算不斷追加、工程品質堪慮的表現上。

公民們更提到,目前政府的能源政策等相關法規太過落伍,資源與政策工具過度集中在核能,毫無積極投入發展綠能產業,產業與電力分配政策應重新全面檢討。而 有鑑於對政府治理的不信任,公民們更指出,應要有更開放的決策體系,包括讓各方資訊立場都能在決策中對等的審議、辯論,並且善用科技媒體公開直播。

2. 公民們相當重視風險承擔不正義等「社會價值」問題:

與會公民認為,核能問題牽涉到世代正義、環境永續、社會正義、以及區域(包含國際間)不平等問題。幾個分區彙整的結果都顯示,公民們對於風險承擔不正義的 擔憂,包括核廢料的問題留給子孫,以及用電少的偏遠地區需承受核電廠與核廢料存放風險等問題。其中一個分區,深度表達對於核能爭議社會大眾的冷漠、不尊重 多元價值的憂慮。也有小組認為,應考量人類以外的生物,不該自私的創造無法處理的問題。在這些公共價值的考量下,公民也提出充滿創意的解決之道,例如,為 了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核四辦理公投應由「擁核最高票的縣市,來負責處理核廢料;反核最高的幾個縣市,則承擔漲電價風險」。

3. 核能並非單純是「科學」問題,即便在「科學面」,也需考慮更廣泛的風險:

相較於政府在宣導核能必要性時,強調民眾所擔心的核電廠安全問題,在科學技術層面可以解決;公民們的討論結果卻顯示,有關核電科學技術層次的關心,除了核 電廠本身運作的安全性外,還應有更廣泛的風險思考。公民們特別指出,核廢料處理的技術能力還未成熟、安全檢查的技術層面不令人放心、台灣位於地震帶難以避 災、鈾礦的開採也有風險、以及政府宣稱核能發電碳排放低,但興建核電廠、除役與核廢處理的碳排放卻都未被考慮進去。也有公民小組指出,在科學技術範疇中, 政府應該在改用綠能、宣導節能方案、檢討工業用電電價不合理(產業政策)、以及限制台電壟斷電力市場上有更多的努力。
二、 核四爭議的解決方案
其次,有關核四爭議解決方案:主辦單位整理出目前浮出檯面的六個選項,讓每一小組透過小小組的討論、報告,使所有成員可以聆聽不同的意見與想法,接著再就 每個人手上的三個貼紙進行選擇(每人針對偏好的選項,可依心目中的比重最多貼三點;不過,由於進行到貼點階段已是中午,一些公民提早離開,沒能參與最後投 票)。最後票選結果顯示,1. 行政院提議停建,立法院同意(53票)2. 立法院決議停建,行政院執行(190票)3. 在現有公投法規定下,立即公投(18票)4. 在現有公投法規定下,未來公投(3票)5. 修改現有公投法後,舉辦公投(234票)6. 通過《核四公投特別條例 》(163票)等,也提供7. 其他選項(116票),供公民們自由填寫。

從票數結果顯示:

(1).「修改現有公投法後,舉辦公投」拔得頭籌,為解決目前核四爭議公民們心中最佳的選項。

支持此選項者認為,現有二分之一的公投門檻應廢除或降低,或將未達門檻的效果從「否決公投」改為「未決」,將可以避免有心團體發動不投票操弄公投機會,才 能真正落實主權在民,擺脫「鳥籠公投」的事實。多數公民們認為,修改公投法不僅可以解決目前核四爭議,也可以為未來國民對於其他重大公共議題的意見表達, 提供一個長遠制度性的治本之道,是最能「一勞永逸」、反映民意、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選項。

此外,有小組公民也特別提醒「公投審議委員會」角色的存廢問題,以及目前其他規範對於人民權利的嚴重限縮、違反直接民主等問題。不過,也有公民擔心此案緩不濟急,無法及時搶救林義雄先生 。

(2)票數第二名,為「立法院決議停建,行政院執行」:

支持此選項者主要考量為,此案不用訴諸公投,可以節省社會成本。雖然有些小組公民並不信任立院或政院會同意提案停建,且國民黨仍會用黨紀阻撓,但認為相較 於行政部門,立委或許比較能反映民意,尤其近日來民眾的壓力,使選區內執政黨立委有鬆動的現象,而使可行性增高。參與的公民也特別指出,這個選項並無行政 院之前指出的違憲問題,立法院可以針對核四預算做成決議,全數刪除並附帶決議停建核四;或透過修改《原子能法》,增列不再續建核四相關規定,達成實質停建 核四的結果。
目前幾個選項中(包括立院決議、公投修法、通過特別條例等),都牽涉到立委權力的行使,而此項方案也考慮到林義雄先生的健康狀況,被認為可以是不會拖延而能最快解決問題的方法。

(3)得票第三名,為「通過《核四公投特別條例 》」。

此項方案也以林義雄先生身體健康狀況為最高考量。主要的理由認為,和修改公投法比較起來,更具時效性,可以快速解決林先生的禁食危機。而且台灣的核四議題 有其特殊性,藉由訂定《特別條例》來處理或許可以避免執政黨對於公投法修正後推動統獨公投的疑慮。不過,也有小組公民提出,這只是針對特例的治標方法,應 求公投制度整體改善。

(4)除了上述前三名之外,目前浮出檯面的其他方案,票數零星,與前三名比例懸殊過大。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選項為得票第四順位。一些參與的公民們認為,溫和有禮的抗爭顯然難以撼動無感的執政當局,因此列舉了許多有創意的方案,包括提高抗 爭強度(例如直接拆核四行動、癱瘓交通、包圍國會)、爭取國際注意、增強發聲管道與資訊透明性、喚起更多民眾關切、罷免總統、全民拒絕納稅、建立良好監督 機制、參選里長從基層深化民主等多管齊下,以更直接的行動方式表達訴求,希望政府正視民意的不滿。其中一組公民更提出應以地方性公投要通過為前提,才能進 行全國性公投(換言之,如果貢寮公投沒過,就不必有全國公投),至於全國性的公投題目設計,為使公民選擇時可以排除自私、不必承擔任何風險的心態下做出決 定,題目應朝「核廢料的選址應依各縣市中贊成核四的票數比例來決定」的方向設計。而針對公投法的修法,公民們也積極的提出主張,例如,強制公投參與、除正 反之外增設棄權選項;不設門檻但要求贊成停建核四人數需達全民的25%;以通訊投票增加投票率;公投前應先舉辦公民辯論;以及避免作票、黑箱、幽靈人口等 影響公投公正性的立法。 這份透過人民相互傾聽、對話、思辯所產生出來的結論,點滴呈現出對於台灣民主體制崩壞的憂心,對於核四爭議遲遲未決的焦慮,以及對於政治人格者林義雄先生 生命健康的擔憂。而這份經由人民審慎討論後所得之集體智慧結晶,更顯示解決當前核四爭議的方式,有三種立法院與行政院最應該採納,也可立即解決問題的選 項。如何透過正當法制程序,使延燒三十年的核能爭議平和落幕,才是總統、行政院長、以及立委們等政治人物解決問題的正途與高度。

公投法修法必要的五大原則:

一、廢除「公審會」
由中選會負責任公投案程序要件的審查 ,且僅限於程序要件,不得為任何實質、必要性或適合性之判斷

二、大幅降低提案、連署及效力門檻
1.以限於「防止濫用所必要」的最低度門檻為原則
2.現行的三種門檻均遠超過防止濫用的必要性
3.效力門檻,無論是投票率50% , 40%, 30%都只是妨礙公投的技術性障礙,而非防止濫用所必要的最低門檻

三、取消現行公投法第33條所訂的三年至八年失權效
失權效是世界罕有的規定,目的在限制直權民權,必須取消

四、強化聽證程序及資訊公開規定
1.現行法的趕場聽證必須修改
2.強制舉行「預備聽證」
3.全國性公投:於各縣市舉辦;地方性公投:於各鄉、鎮、市、區舉辦
4.強化民眾「聲請調查證據」、要求「資訊公開」的機制
5.課予行政機關就民眾意見「逐項回覆」之義務

五、建立人權保障機制
公投案如有侵害人權之虞,自連署成案日起,得聲請大法官審查。


【臉團】:臉書熱門粉絲團最新動態大集合

【蘋論陣線】:最新評論及獨立媒體每日總覽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奇摩商城 的頭像
    奇摩商城

    瑪法達2014星座運勢大預言, 2014星座運勢大預言星星王子, 2014星座運勢大預言 唐立淇, 唐立淇2014星座運勢大預言, 薇薇安2014星座運勢大預言

    奇摩商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